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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前女友」爆畢書盡黑料挨告 檢察官認「非無端謾罵」不起訴處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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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台北報導

 

吳姓前女友在網路上爆畢書盡劈腿等黑料,挨告加重誹謗、妨害名譽,北檢偵結,處分不起訴。(資料照/記者鄭孟晃、田俊彥攝影)
▲吳姓前女友在網路上爆畢書盡劈腿等黑料,挨告加重誹謗、妨害名譽,北檢偵結,處分不起訴。(資料照/記者鄭孟晃、田俊彥攝影)

藝人畢書盡(Bii)前女友吳姓女子在網路上爆料交往期間被劈腿、暴力相向,引爆輿論爭議,畢書盡因此也對吳女及5名網友等一共6人提告加重誹謗、公然侮辱。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,認為吳女為將親身經歷訴諸公眾,網友基於此進行討論,並非無端謾罵,畢書盡也為公眾人物,可受公評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
2024年間,吳姓女子以「前女友」名義,在網路上大爆畢書盡料,包括交往期間劈腿、棄養小狗,還會動粗。當時畢書盡發出聲明,強調「所謂前女友」寫的「小說」他不做任何評論,也否認有棄養小狗,妻子更並非小三。

之後畢書盡便委由律師到北檢遞狀,對吳姓女子及5名留言的網友提告加重誹謗、妨害名譽。檢察官偵辦後認為,畢書盡身為公眾人物,言行操守都對社會有示範效應,吳女是將親身經歷訴諸公眾,網友則基於此進行評論、指摘,並非無端謾罵,不能單以提告者主觀感受論罪,且無其他違法事證,給予吳女等6人不起訴處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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