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基隆報導

藝人邱軍在去年底酒後開車載送黃姓女子返家,卻不慎撞死1名正在排班的計程車司機後逃逸;今年5月間,基隆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邱軍;基隆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、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等罪判邱軍10年徒刑,邱軍是酒駕累犯,這次再犯且致人於死,犯罪嫌疑重大,有逃亡之虞,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
檢警調查,2024年12月27日凌晨時分,黃女與邱軍在基隆市仁愛區某居酒屋用餐,直到凌晨4時才離去,邱軍酒駕載送黃女返回七堵住家,途中行經仁一路某KTV前,不慎追撞路旁的李姓、陳姓計程車司機後逃逸,後來李男傷重不治,陳男則是四肢多處擦挫傷。
檢警追查肇事車輛後發現,副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碎裂,當時目擊者也不斷拍打副駕駛座車窗,並大聲呼喊:「撞到人!」,邱軍不但沒有停車,還加速逃離現場。檢方遂依過失致死罪及公共危險罪嫌將邱軍起訴。
法官認為,邱軍擁有酒駕前科,為了顧及自身名聲、工作及違約賠償金,先闖紅燈逃離現場,再將車輛送修滅證;邱軍起初飾詞卸責,直到證據確鑿才認罪,遂依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8年徒刑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判處3年6月徒刑,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。
基隆地院同時啟動防逃機制,法官認為,邱軍犯罪嫌疑重大,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,裁定自5月26日起,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

